她拿起刀的那一刻,我呆住了。画面上的她,冲我笑了笑,然后用刀在左手臂上划出一道道血痕。不疼么?不疼。她依旧笑着,把刀放下了。她家的房子很漂亮,她的房间也很漂亮,乳白色的壁纸,被她贴上了《海贼王》的海报,她曾玩笑地说,像病房吧。血就这样滴下来,我看着都觉得隐隐作痛,可她却笑着。 我们结束了一场血腥的QQ视频。第二天,我坐在电脑前等了一天,也没看到她的回话。晚上十点,我被催促睡觉,最后狠了狠心,打算再看一次是否有她头像的闪动。有了。半身像,动漫的,那是她和我的本命 ----文乃。那一排字是文乃的角色歌---- 文乃的幸福理论。我打开聊天窗口,她却先来了一句,视频吗。我像往常那样回了一句,好啊。画面上,她低着头,很久之后才伸出左手给我看。喏,昨天处理了,不用担心。疼么?不疼。她嗓子又哑了一层。没事吧?没事。她跟没事人似的,吃着薯片,依旧低着头。我知道,一定又被母亲打了吧。一定是的。自残可不好。自残好玩吗?不好玩。你疯了吧!嗯,我妈也这么说来着。她说我要是再这样,就打死我。她啃着薯片,这样说道。别一副要死了的样,我死不了。去法院告你妈吧。不去,她是我妈,绝对不去。她真是个疯子,从认识她的那天,我就明白了她是个怎样的人。她曾说,想自杀。然后就真的吃了很多的安眠药,幸亏抢救及时,否则她就真死了。她母亲把她打了一顿。我说,告法院吧,这样的妈不要也罢。我从她那里得知了她母亲的想法 ----以至于我讨厌她的母亲---- 特别讨厌。不过她说,那好歹是我妈啊,只有一个的,顺着她就可以了。怎么可能呢?绝对不可能。我认识的她,就是那个她。那个会疯疯癫癫大笑、冷静地吐槽别人的她,也有另外一面。那是极其懦弱的一面,懦弱地让人气愤。她会在凌晨早早起来,一遍又一遍地刷帖子,然后轻声抽泣。她会会开心地自残,并说上帝赐予她最好的东西就是这具可以用来自残的身体。她身上有伤疤。这件事我知道。因为她总是这样自残,最后,新生的皮肤组织代替了一片片带着伤疤的死皮,她身上就没有一道疤了,这也就是她肯玩命自残地原因之一。再后来,她去纹身了。作为海迷的她,得到了和《海贼王》中特拉法尔加*罗一样的纹身。有点疯狂。我问她,疼不疼。她说,不疼。不过到底还是被她母亲发现了。她尖叫着让自己的女儿去洗掉。但她拒绝了。第一次,拒绝了。我在与她视频时,她露出了左臂,她母亲刚好看到,扇了她一巴掌。她忘了关闭视频窗口,我就这样目睹了全程。她母亲缠着她,对她拳打脚踢,然而她却没有动作,甘愿就这样被打。那个疯狂的女人扯着她的头发,抓她的脸。她却只是说,绝不会洗掉。她的父亲走进了屋子,给了她响亮的一巴掌,然后将正与我视频通话的笔记本捞起,狠狠地摔在地上。画面变黑了,什么都没有了。我大口喘着气,什么也说不了。一连几天,QQ头像都是灰色的。大约又过了三个星期,她主动找我,说想再去纹个眼球。我说,算了吧,这次你也该骨折了。她发了个胜利的表情,说,虽然的确骨折了,但我不用洗掉纹身了。我为她心疼。明明纹身并不重要,为什么要这样呢?我当即就问了她,可她却说,对于她这样的人来说,纹身是光亮,是黑暗中很难见到的光亮,所以她才会这么坚持。我说,嘿,苏了点。她没有回话,只是问我可不可以再纹个眼球。我找了资料,然后笑了,那的确有点可笑,也可怕。就算为了我吧,别去。好。出乎意料的,她同意了。时至今日,我仍旧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她那么爽快地同意,但我没有问她。说实在的,其实她的名字非提不可,我只是为她心疼罢了。当然,关键是这个号是我们共用的,所以有些事会被删掉,多半是她删的。所以才想在最后对她说些话。那么,仔细听清楚好了:"修筱然,我从未觉得你有什么不好,所以你不可以删了这篇文章,因为这是我写的,我写的,你就不可以动。如果动了,我可是会生气的。下次再想纹眼球,我可就不管了哦。那么,如果你看到了这篇文章,可一定要留下哦。" 六年级:修筱然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