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有一只狗,它的名字叫多多。我对它有着很特殊的情感,那就是非常喜欢它,它有很多地方都非常让人喜欢它,就是双目失明,看不见它的人都会对它产生喜爱之情。下面,就让我为你一一道来吧!
且先不看它的性格,就是光看它外貌就觉得很可爱:一双肉嘟嘟的耳朵,湿润润、黑乎乎的鼻子,还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像两颗黑葡萄,光这三样东西,就构成了它毛茸茸、可爱的脸。再看它的身子:全身上下都是绒毛,四只细细的腿跑起路来一抖一抖的,长长尾巴时不时还晃来晃去的。
它的性格十分活泼。它不愿自己在家玩,非要我和他去人民公园玩丢飞盘的游戏才肯罢休。记得有一次,我和多多去人民公园玩,来到草地,我先快速地用胳膊一甩,飞盘就飞了出去,接着,多多就迈着他的小短腿去把它带到我的手上,别看它的腿短,它跑得可快了,一会儿就把飞盘接到了我的手上,然后一直重复这个动作,直到它累了,伸出了粉嫩粉嫩的舌头才罢休。
多多还特别喜欢吃红烧排骨。犹记有一次家里烧红烧排骨,它闻到了香味就赶紧跑到我的身旁,跪下身子,乞求着,我看着它那可怜样儿,赶紧从碗里夹了一块肉给它吃,只见它看见肉掉到了地上,一个猛扑就扑到了肉的上方,它先故意把外面的肉啃了个精光,只剩下骨头,接着,它直接把整个骨放入嘴中,发出清脆的响声,然后才意犹未尽地把食物咽入肚中,我又夹了几块给它吃,它吃完后,又心满意足地回房间睡觉了。
这就是可爱的小狗多多,它的特点让我十分喜欢它,成为我的钟情之物。怎么样,读了这篇之章,你们是不是也喜欢它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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