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我读了这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书中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时代广场地铁站。

在纽约,柴斯特被善良的玛丽欧收养,他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美妙的歌声让他结交了两位新朋友,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他还每天在广场上唱歌,获得了很多人关注,让主人玛丽欧家的报纸生意越来越好,广场上每天都有很多人来看它唱歌,但是这样的功成名就让它很想念自己的家乡,思念在大草原自由自在的生活,最终它在朋友的帮助下回到了家乡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他们之间的友谊,如果没有塔克和亨利,柴斯特可能永远都要留在异乡,而老鼠和猫本来就是天敌,但是他们在故事中相处的很和谐友好,还能一起帮助新伙伴回到家,他们的这种互帮互助,勇往直前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