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礼记·檀弓下》有一段文字历来为人们乐于引用:

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曾子闻之曰:“微与!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

这就是成语“嗟来之食”的出处。黔敖是好心,大饥之年,在路边准备了饮食,救活了不少人。见到“饿者”前来,“左奉食,右执饮”,态度非常好;但是他的语调含有对人的轻视和侮辱,“嗟!来食!”喂!过来吃!完全不顾人家的尊严,让人受不了。“饿者”抬眼瞪着他说,我正因为不吃嗟来之食,才到了今天这个地步!黔敖赶紧道歉。作为一位施舍者,能够这样,真是不简单。但是,“饿者”还是不接受,最后终于饿死。

孔子的弟子曾子听了这个故事,惋惜地说:嗨!黔敖“嗟”的时候,离开他是可以的;可是当他道歉的时候,他所施舍的饭就还是可以吃的了。

曾子的话我看很有道理,很有人性,很有悲悯之心。

那位“饿者”宁肯饿死,也不肯接受施舍;人家道歉了,也不原谅。这是一种什么“尊严”什么“骨气”呢?而值得付出生命的代价?

几千年来,人们给予极高的评价。

我总怀疑这些唱赞歌的人的动机。反正带着饿死的是别人,不是他们自己。这些唱赞歌的人们,有几个是带着“骨气”去饿死的呢?他们拿别人的生命作为某种概念的注脚。别有用心。让别人去死,用生命去成就这些人的“理论”“精神”。

商朝末年孤竹君有两个儿子伯夷、叔齐。二人谁也不肯继承王位,先后逃到周国。武王伐纣,他们又叩马谏阻。武王灭商以后,他们竟然“耻食周粟”,躲到首阳山,采薇而食,最后的结局也是饿死。几千年来,这么两个顽固不化、与历史大潮逆流而行的人,竟然被塑造成“抱节守志”的典范!

毛泽东写过一段话:“唐朝的韩愈写过《伯夷颂》,颂的是一个对自己国家的人民不负责任、开小差逃跑、又反对武王领导的当时的人民解放战争、颇有些‘民主个人主义’思想的伯夷,那是颂错了。” 他说得多么好!

可是他又说:“我们应当写闻一多颂,写朱自清颂,他们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的“救济粮”。”

我记得解放前后,因为连年战乱,老百姓濒于饥寒死亡的边缘。我那时七八岁,吃过“救济粮”,不知道来自哪国。面粉已经发霉,吃起来很苦。大人就连这发霉的面粉也是吃不饱,还要省下来给我吃。

不吃只好饿死,我还是吃了。后来读到毛泽东的文章,我怀疑我吃的就是“美国的‘救济粮’”。尽管那是政府逐级发放的。我感到我自己好像丧失了中国人的“骨气”,毫无“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

毛泽东说:“嗟来之食,吃下去肚子是要疼的。吃了“嗟来之食”而肚子疼,与“宁可饿死”,孰轻孰重呢?“嗟来之食”可吃不可吃?

现在看来,还是曾子的话对:“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

【第2篇】

有一年齐国大旱,一个善人在路边设一粥场,赈济灾民。一天路上来了个昏昏沉沉衣不蔽体的灾民,善人大声叫住他;“喂,过来,吃碗粥再走!”那个人两眼一瞪,“干嘛那么大声?真没礼貌,我不吃!”说完径自走开。后来,这个人老嫌人家给他说话没礼貌,就不吃人家的舍饭,最后活活饿死了。

这件事给一位道德家知道了,他正觉得自己做了一辈子学问,没做出什么名堂,正想找机会扬扬名,于是便故作惊人之语说:“好啊,齐人真有骨气呀!”后来,他把这个故事写到书里,齐人便成了道德模范。人人都夸他有骨气,死得值,一夸就夸了几千年。

但是,如果齐人是我的朋友,又肯听我劝,我会悄悄劝他说:“活命要紧,先吃了这碗饭,把命保住,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待以后发达了,再把脸面争回来”。

活命要紧!对任何人来说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

我觉得一个人肯忍受屈辱,以图来日方长,比逞一时之快,更勇敢,是真正的勇敢。只是这种勇敢在很多时候反倒显得懦弱委琐。

比如韩信,韩信小时侯是个流浪儿,没爹没妈缺吃少穿,常常遭人欺负。有一天,一个街上卖肉的屠户没事干想戏耍他,就叉开两腿要韩信从他双腿之间爬过。围观看热闹的人里三层外三层,他们想那小子韩信说什么也不干的,这下两人就会干一架,那才好看啊!大家知道我们中国人历来就爱看热闹的。可是事情让人失望,韩信当真趴下钻过了人家的裤裆。

要是故事就此了结的话,道德学家就会说:“这小子太没骨气!”说不定他还会成为一个窝囊废的标本,钉在历史书发黄的一角任人笑谈。可是,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正是这个忍辱偷生的韩信,若干年后,在风云际会的楚汉战争中崭露头角,成为一代名将,被汉高祖刘邦分封淮阴侯,一时间光宗耀祖,乡人引以为荣。试想,当时的韩信如果不忍一时之气和那屠户拼个你死我活,汉朝的历史也就该重写了。

还有一个人,故事和韩信差不多,此人是春秋时期越国国王勾践。在吴越战争中,越国被吴国灭亡,他本人也入吴国为奴,给吴王夫差养马,有一次夫差骑马,正好旁边没有上马石,只见勾践“扑嗵”一声跪下给夫差踩着上马。故事要讲到这里,谁都会以为这个勾践已是甘心为奴了,孰料十年之后,暗中发奋图强的勾践,积聚实力一举灭了吴国,称霸一时。后人才有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教诲。

如何面对屈辱,是测试一个人是否真正勇敢的最好试剂,因为敢于面对屈辱是最难的。

在楚汉战争中,项羽先时占尽天时地利,那时还很弱小的刘邦乖乖把关中拱手相让。项羽自以为高枕无忧,得天下如同探囊取物。谁料到几年后,双方实力发生了逆转,项羽几十万大军被刘邦团团围于垓下,江东弟子悉数折戟沉沙,项羽大势已去,面对滔滔乌江,长叹一句“如何面对江东父老!”。这句话暴露了他内心的怯懦,害怕失败了回家叫人嘲笑,于是拔剑自刎。

英雄末路,悲壮倒也悲壮,但是项羽就算不得真正的勇敢者了。因为在失败面前他选择了逃离。几千年后,有个诗人也批评了他的怯懦,“江东弟子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项羽之勇说到底是匹夫之勇,真正的勇敢是敢于忍受失败、屈辱、嘲讽和委屈。如果一个人战胜了这些,那么他必将沐浴胜利的喜悦。那么,朋友,当你陷入落魄境地,面对嗟来之食,你该如何去做?

【第3篇】

《礼记·檀弓下》中有这样一段文字: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何施而得斯于民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曾子闻之,曰:“微与!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

由这个故事引出一则成语“嗟来之食”,意思为带有侮辱性的施舍。成语也常被后人引用,《后汉书·列女传·乐羊子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
 这就引出一个问题,是尊严重要还是性命重要?

我们很容易想到韩信胯下之辱的故事:《史记·淮阴侯列传》 “淮阴屠中有侮信者,曰:‘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众辱之曰:‘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胯下。’于是信孰视之,俛出胯下,蒲伏。一市人皆笑信,以为怯。”

故事中韩信选择了忍辱负重来保全生命。

这么一来大家就疑惑了,是不食嗟来之食的齐国人错了呢?还是韩信错了呢?其实问题的核心并不在于尊严重要还是性命重要,而是“大前提”重要。

要弄懂中国文化,就一定要了解“大前提”思想。说了半天,什么是“大前提”呢?说得直白些,就是判断一件事好坏或者对错要放到当前的政治大背景中看。注意哦,是当前的大背景。不少老外觉得中国人复杂,就是不懂这个“大前提”。

举个例子说吧,人们应该爱好和平,谴责战争。我们痛恨小日本的南京大屠杀,经常提要牢记这段历史,化悲痛为力量等等。30万人,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没错,不过再早一些,有个80万人被屠杀的扬州十日在中学历史课本的边边角角都找不到。这就是大前提不同了,因为满汉在当前被定义为人民内部矛盾,而抗日战争中的中日是敌我矛盾。

再举个例子,我们说希特勒给欧洲乃至世界的人们带来了灾难,不过说起成吉思汗就是伟大的征服者了。同样因为大前提是我们是二战中的受害国,也是社会主义国家,自然应该同仇敌忾;而成吉思汗那是某些史学家眼中的先祖,“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就是如此。

好了,回到主题。如果谈起抗击外族侵略或者人民解放运动等问题,那嗟来之食是一定不能吃的。例如朱自清,晚年身患严重的胃病,他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全家12口人吃都不够,更无钱治病。当时,国民党勾结美国,发动内战,美国又执行扶助日本的政策。一天,吴晗请朱自清在“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美援面粉”的宣言书上签字,他毅然签了名并说:“宁可贫病而死,也不接受这种侮辱性的施舍。”这年(1948年)8月12日,朱自清贫困交加,在北京逝世。临终前,他嘱咐夫人:“我是在拒绝美援面粉的文件上签过名的,我们家以后不买国民党配给的美国面粉。”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也不领美国的“救济粮”,表现了中国人的骨气。

而到了二十一世纪,受西方思想侵袭,越来越注重个体价值与生命价值。当大前提也转向关注个人价值时,那就变成了以性命为先,甭管是嗟来还是捡来,先吃饱了再说。

【第4篇】

读初中时,有学到吴晗先生的一篇文章《谈骨气》。文章读后,心里生出一些疑问,由于当时年纪尚幼知识尚浅阅历不够,所以只是在心里存了一个模糊的小小概念而已。而今上十年过去,不知怎的突然又想起这个问题来。

查了一下,“嗟来之食”语出《礼记·檀弓下》。原文如下:

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

现在心中的一些想法,相对明晰了些,不过对于原先课文的疑问却更深了。虽然在大多数人看来,我的看法是极不正确,甚至是离经叛道的,但姑且听我道来。

首先是关于不食嗟来之食涉及到的尊严问题。

虽然饥饿,但因为别人的轻视,所以不食嗟来之食,正如那篇课文里所讲一样,人是需要尊严的(或者说骨气),“宁可站着死,不可跪着生”,所以这位有尊严有骨气的人死了。但是,他死的意义何在?他,给我们中华民族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可是,不知道我们这些后来者想过没有,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管死亡的意义有多么的重大和可歌可泣,死了就是死了,就是彻底的湮灭了存在的痕迹和意义。他,并没有重新选择的权利,死亡是一切的终结。

对于那些不用死的大人先生们来说,自然有可资他人仿效的精神目标,或者口耳相传或者书面记载。但是,对于已死的人来说,他并不需要这些,这些于他并没有任何意义,他需要的仅仅是“活着”。这才是生命的意义之所在。活着才能创造无数可能和财富(物资的和精神的),死了就什么也不可能。这是对于生命最起码的尊重。

当然有人可能会反驳:你怎么知道他们要的仅仅是活着?很简单,推己及人,要你饿死你干吗?也有人可能会说,是那人自愿不食而死的,那你真的确定那篇文字不是杜撰吗?

可惜,“站着说话不腰疼”。一个人死了,还有很多的人活着。这其中的某些人要用死去的人来作为大多数人的标杆和精神向导,虽然订立这种标准的人自己未必就真正遵守了。于是乎,这种所谓“重义轻死”的文化传统便流传下来,成为一个民族的“美德”。

当然,这个“义”,有很多种表象,可为尊严可为气节甚至可为贞节,但更多的时候只是为了某种需要(政治的和其他)。

关于尊严,以前有讨论过一个话题,如果女性遇到强奸者怎么办?有一个最新的观点认为:不要反抗,但要求对方使用保险套(单身女性最好随身携带)。我个人是同意这种观点的,没有了生命,贞节拿来作什么用?一个死人的贞节,你要么?如果你说要,那我只能说你太过变态。

反抗?不是不可以,但是你得保证自己有能力制服歹徒。如果反抗的代价是生命的话,就没有了任何意义。反而不如暂时顺从,先保障自身的安全,再寻隙逃走(人在做那种事情时精神是最松驰的),然后找人求救或是报警。这样的方式比所谓的反抗要好得多。

我有理由怀疑,反对这种观点的人(特别是男性),是不是有点所谓处女情结和大男子主义等陈腐观念在作祟。

关于不食嗟来之食涉及到的气节(骨气)问题。

虽然尊严某种意义上说可以等同于气节,但究其实质,气节是要比尊严更上升一个台阶的.尊严更多的时候是相对个人而言的,而气节则由个人推及一个群体(民族等)并影响一个群体。

不错,一个民族的尊严,远比一个人的尊严要来得大得多,也重要得多。而气节,往往是同生命或者说死亡联系在一起的,它的体现方式很多时候都是极端的。

我们且看看历史上留名的人物:屈原,岳飞,袁崇焕。他们都是为自己的国家自己的民族而死,也都是我们中国人尊敬和膜拜的对象。

可是,如果他们当时拒不就死,而是起来反抗(反叛)的话,历史又将如何书写他们?(有一点需要指出,屈原虽然是自杀,但也可以说是被逼死的。)不用想,一定是“逆臣贼子”了。

但是没有,历史没有这样写,因为他们慷慨赴死了嘛。在民族(国家?主君?)大义之下,他们不得不死,这由不得他们,否则便是大逆不道,真是可笑之极。如果他们活着,并得到重用,恐怕历史一定得改写了。可是他们终久还是死了,只不过落下个千古忠义之名。但,这个所谓的“忠义”的意义何在?

中国,自从汉武时期确立儒家的正统地位,特别宋明两代,很多思想观念,逐渐成为人们(上至统治者下至贩夫走卒)心目中的唯一标准。诸如忠诸如义诸如气节诸如孝等等。诚然,这些都是正确的,引导我们中国人向“仁”的目标跨进,不能不说功莫大焉。可是,这些所谓的忠孝节义,带给国人更多的是如同紧箍咒一般的东西,不仅禁锢了思想,更影响了千年的行走。

儒家虽然讲了“未知生焉知死”,但归根结底,儒家是轻视生命的,忠孝节义没有一样不是以生命为代价的。我不是说要彻底反对和根除这些东西,那就是文革时期没什么不同了,只是觉得要对这些东西至少抱有一些怀疑的态度,转而开始尊重生命,在生命的基础之上,再来“忠孝节义”。

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出了为数不少的汉奸和卖国贼,然而这些人也是在中国数千年不食嗟来之食的忠义下调教出来的人,这不禁让人觉得有点可笑起来。

其实这里面存在一个反论。“忠义”的理论告诉他们自己的生命是不重要的,对于民族和国家的忠诚和气节才是最为重大的。可惜人性是复杂的,更是自私的。在死亡的危胁面前,生命开始跳过气节成为人的第一位。难道老祖宗的教导错了吗?观念没错,但有些本质性的东西错了,那就是关于“生命”。

我们被灌输的理念里,恰恰没有尊重生命这一条。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试想,一个人如果连起码的尊重生命都做不到,他又能做什么?当国家的生命,民族的生命,亲友的生命在自己眼前消失的时候,这些汉奸和卖国贼选择了“活着”。

这是人的本性,畏死向生,违反人性的思想必然会遭到反噬。他们虽然活着,却并不能算作拥有“生命”了。如果他们真的尊重生命,就会选择真正的生命历程,而不是用国家民族亲友的生命来换取自己“活着”。

正如佛家之言:“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人真的很复杂,人又真的很简单。一念之差,人人都可能成为英雄,同样你也不能保证你不会成为汉奸。时也,势也。

还有一个不食嗟来之食的例子。朱自清,因为不吃美国的救济粉而饿死。一个大才子就这么没了,真让人感叹。看过几篇颂扬他的文章,都说他有骨气,有民族气节,我不禁愕然。我想问一句,美国在抗战时期还帮我们打过日本鬼子(虽然这个帮字值得商榷),那时我们是不是要拒绝?

同样的,现在的中国和日本邦交正常化,双方经济往来频繁,是不是也要因为他们曾经侵略过我们的国家而终止啊?还有美国和我们打过朝鲜战争,眼下又该如何?日美当初来中国投资,也算得是“嗟来之食”吧?我们还不是照样欢迎?毛泽东时代倒是不要,可惜的是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一穷二白。

在政治还有经济民生面前(这也是大义的一种),如果固守所谓的“气节”,那么只能说是民族狭隘主义了。这个说的似乎有点远,但嗟来之食有多种表现形式,我们不得不分开来看。

我一直在想,如果那位施舍者没有说“嗟”(有学者说嗟来均为语气助词,所以也可说“嗟来,食!”),而且语气放缓和一点,那位饥饿的人是否会接受他施舍的食物呢?难说啊。

按照《礼记》的原文,那位施舍者,倒算得是一位大善人,可惜留下的却也算得是恶名,可叹哉!

“嗟”是一个语气助词(或者说“嗟来”)。就我个人的生活实际而言,我是湖北人。在我家乡,要递东西给别人时,都会先说一个“嗟”字(音),然后再说什么什么东西。这里的“嗟”,并无明确含义,最多只是起到提醒注意的作用,并不含任何轻视之意。

可是,饥饿者可能以为“嗟”为轻视之意,而施舍者却只是提醒。那么,这个因为不食嗟来之食而留下千古名声的人,岂不是死得太冤了?

按照文意,他之前在路上可能遭受过很多歧视,但此处的施舍者纯粹是主动自发的一种善意表现,就算他略有轻视之意,但在善良面前,又何足一提?他为了自己那膨胀的虚荣心,而拒不受食,终于得到死亡的结局。这也算是自作为而受死了。我不觉得,拒绝别人的善意就是骨气的表现,尤其是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这只能算作是愚蠢。(当然,先前讨论过,如果是面对侵略者,他们所谓的善意是不能称为善意的,所以是不能接受的。)

用比较现实的观念来说,那人已经到了流离失所,衣食无着的地步,既然你离乡背井,肯定也是为了生存下去,此时你受不受食,已经不成其为应该讨论的话题了。我只能说他面对别人的轻视(假使真的存在的话),却因为心理承受能力太差,而予以拒绝,是一种懦弱的行为。

也就是说,在《礼记》原文里所说的嗟来之食,不存在受与不受的问题。“黔敖为食于路,黔敖左奉食,右执饮”,这是一种极有良知的表现,总不至于有人吃饱了撑的,没事去做这种善行吧?而那人却“扬其目而视之”,一种极不尊重善意的表示。此人饿死,只能说是咎由自取,与骨气和气节无关。这是针对原文来说的,与引申无关。

【第5篇】

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曾子闻之,曰:“微与!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这一小节便出自《礼记檀弓下》。其中“不食嗟来之食”表示做人地骨气,绝不低三下四地接受别人地施舍,哪怕是让自己饿死。这句也因此成为教育人们要有骨气的励志名句。

对于沉淀至今的鼓舞和影响,也同时让我开始质疑这句话。“穷人食不食嗟来之食?”

饿殍之人,食之则能活下去,不食则宁愿饿死也要有骨气,这就让我想到了环境因素。在这样一个生死条件下,骨气是不是在生命面前显得如此重要?人格尊严是否在生命面前显得如此卑微?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在命运百般捉弄面前,是不是值得牺牲生命的危岩成全一种骨气的存在?在大义面前,生命是不是为了完成一种至高无尚的精神而显得微不足道?两个方面在其所处的情境面前是不同的取舍,而一味的力挺骨气尊严在人生的前行中有时会成为致命的绊脚石。

没有生何来义?没有义何来尊严?没有尊严何来完整而精彩的生命?

忍辱偷生还是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我相信这一直是个棘手的问题,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任何问题,任何答案没有完全的正确和错误,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解出属于这个条件下最符合的答案。

这个问题其实是围绕“自尊”、“尊严”与“骨气”的联系问题。

自尊是自我尊重与自加尊号的双重意思的结合。

尊严是指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拥有应有的权利,并且这些权利被其他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所尊重。简而言之,尊严就是权利被尊重。

骨气是指的是抱有正确、坚定的主张,始终如一地勇敢地为当时的进步事业服务,遭遇任何困难,都压不扁、折不弯,碰上狂风巨浪,能够顶得住,吓不倒,坚持斗争的人。

我暂可以把其看作是在生命面前自尊、尊严与骨气三者的条件关系。所谓人穷不能失志,拥有了骨气也就等于维护了尊严。然而没有骨气却不能否定为失去尊严,可以说是失去自尊,三者都不是其的充要条件,自尊、尊严确是骨气的充分条件,自尊、尊严是骨气的必要条件。

一定的条件下决定了该舍弃某一方面,正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也。

在此,还牵扯到一个“志”字。所谓“志”,就是意向、志气的意思。有志的人会能权衡三者的关系,懂得如何抉择。人各有志,所做的选择实际反映了“不食嗟来之食”这句话的最终意义影响与否。

综上所述,“该不该食嗟来之食”已是一个深刻的问题,不同的理解实际上折射了每个人不同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