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放暑假的时候,我读了《长腿叔叔》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书中的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个十八岁的孤儿,因为她在英文写作方面非常优秀,她很穷,但是她很幸运,“长腿叔叔”决定送她上大学。“长腿叔叔”是一位隐姓埋名的好心人,这是乔若莎自己起的名字,“长腿叔叔”给他唯一的要求是让乔若莎每月给他写一封信。一共写了八十多封长信。在乔若莎大学毕业的时候,她喜欢杰维少爷,但她却十分犹豫,因为自己是个孤儿。而且,乔若莎觉得这样会对不起长腿叔叔。但是最后杰维少爷就是长腿叔叔!乔若莎的生活多么神奇!
乔若莎有个朋友,她时刻都不快乐,用乔若莎的话来说就是“在襁褓中就习惯了所有的快乐都毫无意义。”不过乔若莎与她的朋友恰恰相反,她善于发现生活中一切乐趣:乔若莎看着送自己上大学的理事那双修长的腿,便给他取名为“长腿叔叔”。乔若莎最喜欢去锁柳农场,她的任务就是收鸡蛋。她认为那里处处都是美景,令人心旷神怡。圣诞节前夕,长腿叔叔寄给乔若莎六件礼物。但其他同学的礼物都是亲人送来的,而乔若莎不是。为了安慰自己,她想象:“丝袜是妹妹送的,热水袋是祖母送的,词典是舅舅送的,晚礼服是妈妈送的,笔记本是……”多么乐观的一个女孩子啊!还有在乡村的小猪趣事,还有蜘蛛的遐想,还有入选篮球队……
【第2篇】
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长腿叔叔》,虽然是写信得一本书,但是我非常喜欢。
《长腿叔叔》里面的主人公是乔若莎她是一名孤儿,他很想有一个家,结果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个男人帮乔若莎上了大学,还给他零用钱在大学里乔若莎每天都很愉快!也用男人给她的零用钱买了一些她以前没有用过的东西,在大学里很无聊,就想写一本书,结果真的被录选了。
这一学期很快就过完了,那个男人就把乔若莎安排到了洛克威洛农庄,她在哪里体会到了在农庄里的快乐,她在那里去郊外钓鱼……反正很快乐。
暑假很快就过完了,乔若莎又回到了大学里,过了几天乔若莎的同学茱莉亚的叔叔来了,茱莉亚就让乔若莎来带他参观她们的学校,在学校里乔若莎又写了一本书,可惜没录选。
很快这一学期又结束了,乔若莎的同学邀请他去阿迪郎得克露营,可是那个男人还是让乔若莎去洛克威洛农庄去,乔若莎非常难过。
最后主人公乔若莎去见那个男人,却让她大吃一惊的是那个男人竟然是茱莉亚的叔叔。
我觉得这本书写得非常好!
【第3篇】
此书描写了一个叫朱谛的孤儿,因为写了一篇精彩的作文,得到了一位好心人的资助,从此迈入了大学的校门。
朱谛没有见过这位好心人,只是偶然看到了他投在墙上瘦长的身影,像一只长腿的蜘蛛,从此就戏称他为“长腿叔叔”。按照长腿叔叔的要求,朱谛必须每月写信像长腿叔叔汇报学习、生活情况,而她始终没有得到过长腿叔叔的回信。
朱谛是个十分独立、自尊、奋发向上的女孩,她虽然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却从来没有依赖思想。在大学生活中,她欣喜的吸收着从未有过的知识和体验,还认识了一位极具 魅力的富家少爷。正当朱谛与富家少爷产生感情问题时,长腿叔叔露面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只要长大了,就不要再依靠父母了,自己要学会独立。
【第4篇】
今天,我认真地看了《长腿叔叔》这本书,我喜欢其中的人物乔诺莎,因为乔诺莎是一个孤儿,她懂得感恩和珍惜,不像别的孩子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乱花钱。
我最喜欢看的故事是《七什圣诞礼物》,其中讲到乔诺莎在过圣诞节前,她寄了一封信给长腿叔叔,等了好久好久才收到了回信,乔诺莎找开信封,就意外的看见五个闪闪发光的金币,乔诺莎就用这五个金币买了一只手表、一本诗集、一个水壶、一条小毯子、五百张黄色稿纸、一本同义词词典、还有一双丝袜。乔诺莎把这七样东西当做是长腿叔叔送给她的圣诞礼物,乔诺莎把它们想像成爸爸、妈妈、祖母……送的礼物,过上了一个快乐的圣诞节。乔诺莎再也觉得自己是个孤儿了。
我觉得乔诺莎虽然是个孤儿不像别的孩子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但是懂得珍惜长腿叔叔给她的一切,并且养成了开朗、活泼的性格,向往美好的生活。
我要向她学习,懂得爸爸、妈妈赚钱有多么辛苦,知道感恩爸爸、妈妈抚养我很辛苦,同时也要懂得珍惜所有的一切的时间,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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