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鲁迅曾写过一篇《狗·猫·鼠》的文章。鲁迅是仇猫的,因为其所爱的,舔舐墨汁的,陪伴鲁迅一两月的,会“数钱”的,被长妈妈踩死的的隐鼠,长妈妈说是被猫猫叼走了。所以鲁迅便要为隐鼠报仇:从家里饲养着的一匹花猫起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先是追赶,袭击,后来用飞石击打,或是诱入空屋关门打猫。这种近乎虐待狂的行为,足见儿时的鲁迅心理也是很容易仇恨。
幼年时期与母亲单独住在一间小屋里。那时候只有煤油灯,是按户口供应,由于我和父亲的户口一直没办好,煤油得节省着用。一到夜晚,四周黑得吓人。那时候的老鼠真多,夜晚四下里悉悉索索、吱吱乱叫乱跑。母亲胆小,紧紧抱着我,躲在被子里睡觉。母亲的胆小传染到我,变成了一种恐惧和害怕。
有时候邻家的猫会突然潜入家中来,蓝艳艳的两只眼睛在漆黑的屋子里更是吓人,而猫捉住老鼠,老鼠的惨叫声时常把我吓哭。
后来我们家也喂养了一只猫,可每到发情期,半夜思春的叫声撕心裂肺,我多半是捂着头躲在被窝里哭着睡的。
这些便是我讨厌老鼠和猫的缘由,先是恐惧的怕,再到后来的深恶痛绝。
庆幸的是每当老鼠猖獗时,我家狗狗阿黄则在屋子里追来追去,邻家的猫来了也一并追赶。由于猫猫会上房梁,狗狗则在下面吠叫,折腾大半夜方能安静下来。
那时候的农村,老鼠特别大。受到父亲的影响,学会了用捕鼠夹捕捉老鼠和腌制鼠肉:将杀死的老鼠剥皮,掏去内脏洗净,用少许盐遍抹,体内放一小块生姜,放置于阴凉处,七天后取出晾晒风干。取风干之鼠肉,置于盘中,放少许生姜丝和大蒜片,放于笼中蒸熟。取而食之,醇香味美,唇齿溢香,至今回味。
然而,长大以后,见到的老鼠,种类繁多,大小形态各异,肥瘦美丑不一,垃圾堆、厕所、阴沟处处可见,最终留下的感觉只有恶心。所以再也不愿去食用老鼠肉了。
小时候缺衣少食,在一种怪怪的好奇心驱使下曾经吃过猫肉。记忆中有些酸涩,咀嚼艰难。由于痛恨猫,加之记忆中的不好感,后来连果子狸这样的所谓美味是绝不去品尝的。
小时候曾非常喜欢狗狗,后来却变得讨厌腻烦起来。
小时候的记忆里,每年的冬天,几乎家家都要杀狗。对于狗肉的鲜香,远远闻之则口水直流,那种馋涎是难以言表的。
直到五岁左右的一个下雨天,和我一起成长的狗狗阿黄突然不见了。我哭着连续在房前屋后、山上山下四处呼唤寻找,嗓子都喊哑了。外婆见我如此没完没了地寻找,这才告诉了真相,原来我家的阿黄狗狗被坏人打杀了。我一听便大哭起来,伤心至极,哭昏了过去。从此以后,不愿再吃狗肉,偶尔与朋友们出去吃狗肉,也只是品尝一两块而已。
天空的鹰已经十分罕见,夜里的猫头鹰也成为稀缺动物,地下的蛇成了人们的盘中佳肴。猫已经成为宠物猫,不再吃老鼠。狗已经成为宠物狗,不再拿耗子了。从此鼠民国度一片安定和繁荣。如此,鼠民自然也就无法无天起来。听说东北硕鼠体格魁梧,皮光毛亮,连猫也要退避三舍。这也就改变了人们对老鼠的看法。
于是人们也开始喜欢起老鼠来,有人更是推出了《米老鼠》、《猫和老鼠》等动画片,不仅化解猫和鼠的世仇,猫鼠同眠,更是让猫和老鼠成为了玩伴和朋友。而狗狗也自然而然成了猫和鼠的朋友。
原本天经地义 “猫捉老鼠”和“狗拿耗子”的正义行为变成了不和谐之声。仔细想来,的确应该这样呢:因为人们饲养这些宠物,这些宠物们不再为一日三餐而外出狩猎或觅食,“猫性”、“狗性”早就被改变了,而“鼠性”依旧,所不同的是老鼠可以和猫狗一起共进大餐了。
如今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富裕,养猫养狗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而宠物猫、宠物狗是不需要捕捉老鼠的。鼠民也都过着祥和安逸的生活,树丛草地经常可以看见鼠民们悠闲地的散步或嬉戏的情景。鼠民和人民和平共处,取食有道,行走有序,好一幅和谐画卷。
狗狗见了猫猫总还是喜欢追打的,尽管主人会呵斥,狗狗依旧也要装模作样狂吠几声的。狗狗见了老鼠,仍旧会去追赶,但能拿住耗子的,似乎罕见。
其实人与动物的分别大概不需要太严格的,老实说,所谓的肮脏、邪恶,或是公理、正义等,都是人们一厢情愿的想法。狮子猎杀弱小动物,我们能说狮子凶残吗? 人们捕杀动物为食,是否是凶残呢?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自然也养一方鼠,由此可以见水知人,见土知鼠,鼠如其人,人如其鼠。
如今猫鼠狗一家亲,构建了动物史上最完美的神话。只是我却不喜欢这样的神话。
如今之对于猫,依旧讨厌。
如今之对于鼠,依旧憎恶。
如今之对于狗,也不在喜欢之列。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我再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