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在星期一下午,我们开展了一次有趣的法制课。同时,我们也从中学到了许多防范的措施和预防的办法,对我们十分有帮助。

法官给我们讲了三个典型的案例,给我深刻的印象。其一:小红是一个9岁的小女孩,这一天,她独自在家中。突然有人按下门铃,小红打开木门,还隔着一层防盗门,小红看是一位叔叔,衣服很整齐。:“小朋友,我想借一下纸和笔,行吗?我是来看望你邻居的,他们不在,我想写张纸条通知下他们。”小红看他衣服整齐,又有礼貌,就把门开开了。就在有一点缝的时候,这个叔叔马上用手把门用力拉开,马上拿绳子把小红绑了起来,就大大方方的进去了,把值钱的东西统统都拿走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我们独自在家时,遇到陌生不认识的人时,如果他说想进去借点东西时,应该马上装作去叫父母的样子,或跑到电话旁,假装打电话的样子,这个陌生人就很快会逃走了。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

我们要增强对法律的意识,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当然,我们也更不应该犯法,我们做一个知法懂发的小工民!

【第2篇】

昨天,我们班在班会课上听了由深圳市监察院的监察官阿姨给我们带来的法制知识讲座。听了以后,我深有感受。

首先,这位监察官阿姨给我们讲了一个关于未成年人的犯罪或受害的小故事。这个小故事主要讲了:一位13岁的小女孩婷婷,她的爸爸去香港出差,顺便给她买了一个崭新亮丽的手表,她非常喜欢。第二天,她就把手表带去了学校里。到了课间,她把自己的手表给每一个同学都看了一遍。她的同桌芳芳非常喜欢这只手表。婷婷去上一趟厕所,芳芳想:反正我是她的好朋友给我戴一下无所谓的吧。等婷婷回来后,忘记了手表这回事,而芳芳又想:反正我是她的好朋友,借我戴一个晚上,她也不会介意的吧。然后,她就把手表带回了家。第二天,她也没有还,后来芳芳干脆把这当成了是婷婷送她了,于是她永远也没有再还给婷婷了。

我认为,芳芳这么做是不对的。就算你是婷婷的好朋友,你也不能去偷她的东西呀,不然的话,算什么好朋友啊!如果你是成年人,你早就因盗窃罪而被警察逮捕了。法律代表的是公平、公正、公开、无私的。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这就是法律!

这就是我对此讲座的感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