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的本性

——《重返狼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令《狼图腾》作者姜戎惊叹的生死之书——《重返狼群》。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为了寻找一匹叫格林的小狼,却有时让人冷汗淋漓,有时让人热血沸腾,也有时让人潸然泪下,令我十分佩服。

但我更佩服狼——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早已彻底改变了对狼的看法了。

世界上很少有人把狼当作宠物养,但李微漪不仅曾养了一只小狼还给它取名格林,当成自己的亲儿子陪伴在身边,我读的时候可是相当惊讶的,可是后来发现,它是如此的单纯。说它像小狗一样,却比狗忠诚;说它像孩子一样,却又比孩子可爱,十分惹人喜爱。我觉得,它并没有像人们口中说的“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贪鼠窃”……那样糟糕,反而更值得人来学习呢!

根据书上了解:狼一般情况下不会袭击人类,除非染上狂犬病,或者是被逼无奈了,又或者对人忍无可忍要进报复。当然,这样的情况都是极少的。十二匹狼和两个妇孺可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吆喝两声狼都会选择忍饥回避,狼是不愿与人起冲突的,他们也是尊重人的,可卜就不如狼了,就是这样许多人都对狼十分讨厌,甚至赶尽绝,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难道不更该保护起来吗?许多人还拿狼做买卖,也不觉得可耻!就像书上的格林一样,作者也认同狼是知恩图报的,可人呢?他们不会乱袭击牧民的牛羊,却又引来许多谣言……

可能一个人是比不了一匹狼的!狼的本性是善的!

别人真该好好了解一下狼,我说其他的不起眼的生物,甚至会不由得向他们学习、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