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书店见到这本书的时候,它吸引我的不是内容,而是这本书的封面——一只蓝脸庞、豆丁眼、金黄毛的川金丝猴,还拿着一根棍子,都能跟孙悟空相媲美了,甚至可以超过他,所以这本书的主人公就叫“赛大圣”,因此,我翻开这本书,开始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读完前两章,我脑里立刻想到了这样的画面:一只张着血盆大口的云豹正追赶着一只受伤的母金丝猴,树下的鸟窝里探出了一个小脑袋,那就是赛大圣,它从母亲走到现在只吃了一片桦树叶——它的爪子不够长,够不到其他树叶,已经饿了一天一夜的它饥渴难耐,可是,它的母亲可能再也回不来了,赛大圣只好去了鲁掌镇找吃的。然而,它却在那儿成为了卖艺人的工具。看到这儿,我不禁为赛大圣感到伤心,它理应是猴群里的美猴王,却沦落到这个地步,真不应该!

幸好赛大圣的演出不但引起了观众们的喝彩,也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他们发觉赛大圣其实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川金丝猴,就把它交给了野生动物救助站。可是赛大圣很“不争气”,“吃住行”三大难题摆在救助站眼前,让队员们冥思苦想。

首先说“吃”,赛大圣喜欢掏垃圾桶,在里面找东西吃,而且给它食物,它居然还不吃,只是口水流一地。看到这儿,我想:这一定是在演艺团养成的习惯,新鲜水果吃不上,只能吃剩菜剩饭,赛大圣的命运实在太悲惨了!

再说“住”,赛大圣的住处也很特别,在夏玲玲和李梦归的双人宿舍里,我心里很纳闷,为什么赛大圣要住在宿舍而不跟别的猴子住在一起呢?原来这也是迫不得已,赛大圣跟别的猴子住在一起时,总表现出高人一等的样子:要在最高的位置休息,在最宽的地盘转悠,吃最好的食物......以前它之所以能这样,是演艺团的老黑赋予的,而现在可就不行了,它没有当猴王那个实力,只有被欺负的份,所以只好住在双人宿舍里。

最后是“行”,赛大圣居然会像个仆人一样主动做家务,洗碗、扫地、洗衣服样样都会,而且很自觉。读到这儿,我再次感叹道:演艺团的老黑也太卑鄙了吧,什么家务都让猴子们做,没想到赛大圣的幼年也很不幸福。

赛大圣的归野更是让野生动物救助站的队员们苦恼万分,不但他们苦恼,我也很苦恼,担心赛不圣不能成功回野。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我又继续往下看。第一次它因为抱了猴王大腿而被赶回来;第二次“成也抱大腿,败也抱大腿”,本以为“抱大腿计划”会使赛大圣永远归群,没想到它却在与猕猴的战斗中因为抱大腿受伤严重,跟不上猴群而被甩在路边,被夏玲玲救起;第三次赛大圣利用在演艺团演艺时学会的棍术,成功击退袭击金丝猴群的猕猴群,当上了新猴王,并且战无不胜,撑起了保护整个猴群的重担。

在合上这本书的时候,我想到了一句话:阳光总在风雨后。是啊,学习也是一样的,前面辛勤的汗水换来的是后面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