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暑假的时候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西顿动物记》,他是加拿大的著名作家西顿写的,我最喜欢的是其中的一篇名叫跑侧对步的野马。
这个故事说的是:有一天,乔·卡龙在羚羊泉边看到了总会去喝水的野马。过去了三年一匹很美丽的黑马是野马的头,因为它的美丽,所以很多人都想拥有这匹马。乔去捕捉这匹跑侧对步的野马,可是它跑得太快了,乔用了20匹马才把马累得跑不动了,乔想了想还是把它放了。可是一个叫汤姆的人,把黑马逼到了悬崖,黑马选择了跳入悬崖,最终成为了一具躯体——尽管他失去了生命,却重获了自由。
野马是一匹完美无瑕的骏马,是大草原上古往今来最高尚的动物。我最喜欢这匹野马,因为它代表的是草原上最美丽的东西。为什么人类总喜欢毁灭美丽的东西呢?我感到很气愤。人和动物应该和平共处。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有了它们,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故事中最讨厌的是汤姆,是他把黑马逼死的。这个阴险狡诈的人,迟早会遭到报应!
故事中最让我感动的是黑马对自由的向往。古往今来,多少人为自由付出了牺牲。当生命和自由摆在面前,很多人选择了生命,而黑马选择了自由,他的选择让我们感到汗颜。
故事看完了我想了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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