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灭》是巴尔扎克的一部批判现实主义长篇悲剧。它的成功,与巴尔扎克另外几部如《邦斯舅舅》一样,是对十九世纪早期法国社会的罪恶、阶级的矛盾的揭露。在我看来,巴尔扎克《人间喜剧》中,《幻灭》是最为黑暗的一部。在本文中,我将重点阐述我对“罪恶的界限”——即“什么算是罪恶”与“罪恶的极限是什么”的看法。
先看看故事主线:大卫与吕西安是知心朋友,大卫的父亲是一个极吝刻、毒辣的印刷厂老板,吕西安是药房老板之子。他们各怀有远大理想:大卫要发明低成本的优质纸,吕西安要登上文坛。但吕西安爱上了特·巴日东太太,并随这贵妇远走巴黎,却终被抛弃。在记者罗斯多的引诱下,吕西安离开了由高尚青年知识分子组成的小团体,投身腐败的报界,终因自己的放荡与旧情人的算计身败名裂。大卫一方面受父亲盘剥,另一方面与对手进行着不平等的竞争,最终丧失发明专利权。
你可能发现,在作者叙述的故事中,有一些角色的虚伪、贪婪、残忍是格外令人发指的。但如果认真总结分析一下,你会发现,除了大卫、夏娃以及几个知识青年以外,所有的人都有丑陋的一面。例如,罗斯多的口是心非、唯利是图,发展到了可以在一分钟内由扶助吕西安转变为妒忌他的才华。但他也有人性的一面,它向吕西安吐露对腐败报界的鄙视,他在困苦中也为吕西安准备“斗争”的武器——象征地位、博取贵妇好感的漂亮衣服。像这样亦正亦邪的人,还有高拉莉、加缪索等等。但还有一批人,巴尔扎克用较高的智力与不同个性去妆扮的,是纯粹的阴谋家——戈安德、大卫之父、斐诺等,在这难以计数的恶人面前,你会对罪恶的定义产生疑问——难道因为谋生需要写违心的文章,无意中打压到了真性情写作调查天才,就一定有罪吗?——我们不是拥护言论自由吗?难道通过争夺贵族芳心步步高升就是耻辱?——这并没有损害无辜者。反观我们的相关法律法规,实在不足以应对“人之初性本恶”的社会。而当执法者与被执法者同时去损害法治,当道德成为假道学家的武器,原本不够严密的法律便会成为可笑的道具,只是伤害尚存一点良心的人。什么算罪恶?这不是法律问题,遵纪守法只是罪恶的一面墙垣,更多方向上,是信仰、舆论、传统道德在围堵人本性的罪恶。当然,他们有时候会帮倒忙。所以,罪恶本是一切触犯个人操守的行为甚至想法。设若你的操守已经不存在,道德已经成为一个空壳,那毋需行动,就是恶贯满盈。
那罪恶的极限呢?前文提到了许多角色,那么罗斯多就比戈安德罪孽轻微?可不能因为阶层或团体划分罪恶的类型。譬如,巴日东太太的邪恶是贵族的轻浮、专横,她直接导致了吕西安与大卫的灾难。但从另一方面讲,无产者塞利才背信弃义、朝秦暮楚的本性就比巴日东太太洁净?从本性、结果、社会影响各方面看,才能发现罪恶的种类之“丰富”。你也可以明白——没有最黑暗,只有更黑暗。
《幻灭》用几个年轻人的落魄,惊醒每一个读者的心与脑。它是残酷的,让我们观赏命运的恶毒游戏;它又是慈悲的,用堕落去呼唤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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