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雷锋,大多数人会想起"做好事,不留名"一词。雷峰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做了一辈子的好事,却在22岁时夭折,确实很遗憾,但是我觉得,每一个人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尽义务,尽责任,当我们该做的事都做完了,我们就该离去。 雷锋有一个很贫穷的身世,在他很小的时侯,就失去了原本属于的六口之家,他拿着父亲砍柴的斧头和母亲上吊的绳艰苦的生活,成长成一个成年人,成为了一名解放军。成为解放军的他懂得了许许多事情,也变得十分节俭。他还经常提醒他的战友,常给家里人寄钱。而他的一个战友王大力却觉得他的节约是一种小气!还总是嘲笑雷锋的袜子,说它是千层底。 在雷锋十八岁左右时,他有一个梦想:他想当英雄,但他的领导却让他认真干现在的工作,他对他的领导堵气。那天,领导借用毛主席的话教育丁雷锋一番。之后雷锋就醒悟了:他立志要做一个做事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利益着想的人。 之后雷锋为更好更多为学习知识,总是彻夜读毛主席的书,并且多做好事。一次,王大力家发了大水,他的母亲也病了,雷锋知道以后,便以大娘儿子的身份寄了二十元过去,并向灾区捐了100元。他在日记里说:"我学习了毛主席的书,使我深深懂得了人民的困难就是我的困难。"他要当人民的儿子,党的儿子! "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说的就是雷锋。他的事迹感动了他的战友王大力,让他们也向雷锋学习。 小学生的我们都要争当新世纪的小雷锋,但现在的社会风气很差,连扶一下摔了的老奶奶也会背骗!所以现在这个属于我们的世界,应该由我们去感动,去改善。 六年级:乌妮日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